logo
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 免考规定 免考规定 专业查询 专业查询 考区电话 考区电话 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
man咨询电话:15755063059
微信群微信群| 公众号公众号| 在线客服
福建自考系统: 2025年4月福建自考报名系统 福建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4月福建自考准考证打印系统 福建自考培训报名入口
地区自考: 福州 莆田 厦门 漳州 泉州 三明 南平 龙岩 宁德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自考网>历年真题 >

2021年10月福建自考《行政法学》部分真题与答案

时间:2021-10-25 16:34:21 作者:储老师

36、行政委托

答案:

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37、行政强制

答案:

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38、抽象行政行为

答案:

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9、行政指导

答案: .

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为实现所期待的行政状态,以建议、劝告等非强制措施要求有关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活动。
 

40、行政征收

答案: .

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41、行政规划的作用

答案:

(1)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总体目标(2)协调相关行政主体的活动(3)指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走向
 

42、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1)效率原则

(2)程序公正原则

(3) [名词解释]相对人参与原则
 

43、行政贵任的特征。

答案:

(1)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3)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


44、论述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答案:

(1)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2)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不可争辩的效力。

(3)具有拘東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4)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
 

45、案例一

(1)若要申请行政复议,汪某在复议中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请说明理由(2)本案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

(1)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2)市政府或省卫生厅
 

46.案例二

案例材料暂无

(1)【题干】本案中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A 市市监管局。

(2)【题干】本案应有哪个法院管辖?请说明理由。

【答案】A 市 C 区法院或 B 区法院管辖。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福建自考考试日历

日历

距2024年10月福建自考考试

还有

自考报名时间:2月19日-3月1日

自考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入口
微信公众号考生交流群
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获取“报考咨询”及“免费资料”助力学习

交流群

扫码进入考生交流群获取“报考咨询”及“免费资料”助力学习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扫描二维码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