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免考分课程免考和网上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两种。
(一)申请条件:(1)自考专科毕业证已经领取,本科部分课程成绩在专科毕业生登记表内显示;
(2)符合免考准则规定(见附件1)或“网上免考”申请无法通过的集大主考的试点专业(准考证号9开头的)考生。
请注意:本次申请免考只针对试点专业考生,衔接专业考生无法办理。
(二)申请流程:
1、网站免考预申请
考生于7月15日-8月15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预申请系统”进行免考预申请(注意:未提前在系统免考预申请的考生申请自考免考无效),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网站http://121.207.226.137:8082/5/?1594891246,
选择:
点击进入以下界面:
(2)输入个人的信息
,然后进入个人主页,选择
中“课程免考”进行免考。
(3)根据《课程免考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的步骤完成相应课程的免考申请。网站预免考成功后需马上将网站上的免考申请表打印出来。
2、因疫情原因,请通过顺丰邮寄(其他快递不接收)方式提交纸质材料(未邮寄纸质审核材料,免考申请无效):
(1)接收顺丰快递时间(快递到达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4日
(2)邮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227号体育学院09B楼142室
(3)联系电话:0592-6183312陈老师
(三)课程免考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预申请表》 ;
2、国家承认学历或非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所有学历证书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证书复印件上注明专业、准考证号、联系电话;
3、个人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不需要):①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复印件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②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
(一)申请条件:获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接的非学历证书(必须是福建省内考的非学历证书)且按规定可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附件1内“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中标注“可网上免考”课程)的试点专业考生。
(二)非学历证书网上免考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三)非学历证书网上免考申请流程:
登录网站方式同上,进入个人页面后,选择
,按规定进行免考。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并妥善保管。网上免考的考生无须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强调:据闽考委[2017]1号文件(见附件3)规定,从2019年1月起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外,停止实施其他各类非学历证书与自学考试相关课程学分互认及免考的工作。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7月15日
附件2:《课程免考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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